美国的选举制度引人注目,经常成为我们讨论的话题。在美国的选举制度中,总统的选举是使用了选举人团制度。这就意味着美国公民选举的现实是选举人,而非直接选举总统。
选举人团共有538个名额,每个州有的选举人名额是由该州众议院加上它参议院的总席位数,有若干个州就有若干个选举人名额。
当选举人投票时,他们可以投票给他们以为最适合当选的总统候选人,然则有时他们有可能会忽略普选结果,因此使得总统与人民普选的意愿可能差异。不外,大部门选举人仍会投票给获得普选成手段先的候选人。
若是没有一位候选人在选举人团中获得270个选举人投票支持,则由众议院举行总统选举。若是一位候选人获得选举人团半数以上的投票支持,则该候选人当选总统。
总体来看,美国选举制度异常怪异,直接选举和选举人团的连系方式,使得美国的大选充满了悬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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